实物类不良资产:这类资产主要包括因市价持续下跌、技术陈旧、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设备、房屋建筑物、存货、在建工程等具有实物形态的不良资产。
债权类不良资产:这类资产主要是指长期难以回收的、预计可能产生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担保损失及其他不良债权。
股权类不良资产:这类资产是指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不良资产处置的方式包括:
常规催收:对于信用良好且逾期时间较短的债务,通过常规催收方式回收,回收比率较高。
债务重组:当常规催收难以实现或成本较高时,通过重新设定借款条件,将贷款转给更有能力偿还的企业或个人。
内部核销:将经过一定期限追索后仍无法收回的贷款进行内部核销,但贷款档案仍保留。
委托处理:银行将不良资产委托给资产管理公司处理,资产管理公司采取各种方式回收,并向银行支付委托费用。
打包转让:银行将不良资产打包,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整体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由其进行后续处理。
这些业务和处置方式共同构成了不良资产管理的完整体系,旨在有效管理和处置不良资产,减少损失并优化资源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