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质押典当业务:客户可以将具有价值的动产(如贵金属、珠宝、名表等)质押给典当行,以换取一定的贷款。
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客户可以将财产权利(如股票、债券等)质押给典当行,以获取贷款。
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客户可以将房地产(不包括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抵押给典当行,以获取贷款13。
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当客户未能按时赎回质押物时,典当行有权变卖这些物品以弥补贷款损失。
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典当行提供对质押物的鉴定、评估及相关的咨询服务。
其他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典当业务:包括一些特殊或创新的典当业务,需经过商务部批准。
典当行的定义和历史背景:
典当行,也称为当铺,是一种专门发放质押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它主要通过质押物来提供有偿借贷服务,运作模式是以物换钱。典当行在中小企业融资、金融业繁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典当行的服务对象和经营范围限制:
典当行的服务对象主要包括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其经营范围有限制,不得经营商品寄售、零售以及旧物收购,不得吸收存款、集资和资金拆借,不得发放信用贷款和进行担保等。